佛山日报讯 记者岑雪莹报道: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佛山明年元旦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次票。市交通局表示,针对年票制取消后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及省财政厅已就关于佛山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作出复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次票。
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取消后,保留马岗大桥、五沙大桥、顺番公路工程、和南海区广和大桥2个经营性公路项目分别通过五沙、广和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期限按原批复执行,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取消国道325线佛山澜石大桥扩建工程等29个项目收费,撤销范湖等10个年票制次票收费站。
市交通局今日下午表示,针对年票制取消后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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